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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上县西三十铺司法所严守“五标准”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

阅读次数:416 作者: 李天永 发布时间:2023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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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,确保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的准确性,助力“审”、“矫”工作无缝衔接,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,颍上县西三十铺司法所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严守“五标准”把控社区矫正“入口关”,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深入开展。

遵法守纪,忠诚履行工作职责。西三十铺司法所遵守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、公开、公正地进行调查评估工作,始终坚守工作底线,坚持阳光透明执法,认真落实各项回避制度,杜绝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发生,确保调查评估功能的有效发挥。

深入走访,保证调查信息精准详实。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被调查对象的家庭、所在村(社区)和工作单位,实地走访其本人、亲属、邻里、村干部和同事,对被调查人的居所、家庭和社会关系、工作经历、人际交往、思想状况、犯罪行为以及对所居住村(社区)的影响、认罪态度、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,详细了解当事人犯罪记录、日常表现、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、村(社区)及邻居的意见,核查其家庭及所在村(社区)的监管条件,并征求被害人意见。整个调查过程做到不偏听、不偏信,认真梳理如实记录,确保签字齐全、盖章有效,为形成调查评估意见提供详实的材料依据。

规范程序,做到调查评估公正严谨。西三十铺司法所进一步严肃工作态度,转变取证观念,按照双人调查原则,成立调查评估小组,严格规范操作流程,对调查委托材料的接收、调查时间、调查材料寄送等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记录。调查中,司法所干警应向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和工作证,并告知被调查人相关权利义务。此外,不得私自泄露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等信息,如与案件当事人、案件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,自行回避。

强化宣传,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。司法所通过大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和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》等内容,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调查评估工作,动员群众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调查评估,打消群众对被调查对象出于社会关系、人情、自身安全等方面的顾虑,自觉向工作人员全面反映被调查人的真实情况,使调查评估意见客观真实,为决定机关提供公正的建议。

集体评估,确保调查评估意见客观公正。每个调查评估案件必须经司法所负责人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集体讨论,针对调查对象的全面性、调查内容的细致性、评估结论的科学性、评估文书的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分析,围绕为委托机关提供重要参考依据、保护公民权利和社区稳定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等方面进行论证研判、准确评估,最终形成客观、公正的调查评估意见,出具《调查评估意见书》,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。

今年以来,西三十铺司法所共完成社区矫正调查评估5件,为委托单位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评估意见,为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重要依据,为社区矫正工作公正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开展打下坚实基础。(颍上县司法局西三十铺司法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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